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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福加食物有限公司因过时未缴罚款被加罚

2024-05-18 16:13:39 来源:息息相关网作者:探索 点击:259次

中国破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022年2月10日,福建罚款罚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宣告一则行政处分实施催告书(榕晋市场监管执催〔2022〕1号),加福加食福建加福加食物有限公司因过时未缴纳上述罚款,物有未缴被依法加处分款52000元。司因

经查,被加福建加福加食物有限公司因涉嫌违立功则破费经营无标签的福建罚款罚预包装食物、食物削减剂概况标签、加福加食剖析书不适宜纪律。物有未缴2021年7月6日,司因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抉择没收该公司违法所患上390元,被加并罚款52000元(榕晋市场监管执罚字【2021】13号)。福建罚款罚

福建加福加食物有限公司在法活期限内不实施上述行政处分抉择书所判断的加福加食使命,晋安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该公司实施上述榕晋市场监管执罚字【2021】13号行政处分抉择书所判断的物有未缴使命,因该公司过时未缴纳上述罚款,司因依法加处分款52000元。被加上述三项罚没款合计104390元。

2月10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官网宣告上述行政处分实施催告书,凭证《行政处分法》第五十四条的纪律,催告福建加福加食物有限公司在自收到该催告书之日起旬日内凭证该《行政处分抉择书》判断的方式依法实施上述使命。

据悉,福建加福加食物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妨碍陈说、辩说。无公平理由过时仍不实施上述使命的,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恳求国夷易近法院欺压实施。

记者查阅获知,福建加福加食物有限公司因未凭证纪律的期限公示年度陈说,已经于2021年7月5日被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参加经营颇为名录。

责任编纂:李佳榕
作者: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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